印尼所得税处罚

更新时间: 2024.09.20 10:49 阅读:

印尼政府将按照第 68/PMK.03/2022号的财政部长条例,对加密资产交易征收增值税(PPN)和所得税(PPh)。

印尼财政部长条例中指出,政府认为加密不是货币或证券,而是数字形式的权利和其他利益形式的商品,因此,被视为税收对象。

促进加密资产交易交易的电子系统交易运营商 (PPMSE),或在 CoFTRA 注册的加密资产实体交易商 (PFAK) 和加密资产电子钱包服务提供商,被指定为卖家向买家交付加密资产时的增值税征收者。

加密交易应付的增值税由 PPMSE 收取并存入一定数额(增值税法第 9A 条):

1. 如果 PPMSE 是 PFAK ,征收增值税税率 1% 或 0.11% 乘以加密资产的交易价值,

2. 如果 PPMSE 不是 PFAK,征收增值税税率 2% 或 0.22% 乘以加密资产的交易价值。

提供电子设施以促进加密资产交易(交换服务和电子钱包)的服务是一项应税服务(JKP),并受一般增值税机制的约束。加密资产挖掘服务(加密资产交易验证)是对矿工收到的加密资产以货币形式的货币价值的 10% 或 1.1% 的一定数额缴纳增值税的 JKP。

征收所得税的赚取收入:

1. 加密资产卖方缴纳最终所得税 PPh 22 ,PFAK 为交易价值的 0.1%,非 PFAK 为交易价值的 0.2%。

2. 加密资产矿工缴纳最终所得税 PPh 22,为交易价值的 0.1%。

3. 用于实施加密交易的 PPMSE 缴纳普通所得税,对加密资产交易缴纳最终所得税 PPh 22,为交易价值的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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