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息红利为什么不交所得税

更新时间: 2024.11.07 18:24 阅读:

“未分配利润”是企业实现的净利润经过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和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后留存在企业中待以后年度分配或待分配的利润。一般情况下未分配利润作为公司的“账面记录”、股东的“未来财富”是不需要纳税的,但是最近小王却接连为“未分配利润”缴纳了个人所得税,那么,我们跟着小王一起来看看吧~

问题1:小王是甲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近期打算将其股份转让给小李,却被税务局工作人员拦住了:

小王:企业最近几年都没分红了,虽然账上还趴着“未分配利润”,但毕竟没有真金白银地落入我口袋呀,税务局怎么还让我补税呢?

税务:合伙企业无论是否实际分配,均需按照合伙人的一定比例计算合伙人当年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和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因此,无论是分配给合伙人,还是不分配留在企业账上,都要缴税。

问题2:小王是乙公司的股东,最近乙公司打算进行股份制改造,将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100万转为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乙公司财务小李发来了公司代扣代缴个税账单:

小王:合伙企业未分配利润要交税我理解了,毕竟带着利润转让股份卖价更高嘛,就当提前交税了。但这次我没有任何收入,不但没有收入,而且有可能分红的利润、盈余公积金都没有了,成了公司资本,没钱怎么交税呢?

税务:对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和除股票溢价发行外的其他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和股本的,个人股东均要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依法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除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个人股东可以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分期缴纳该项个人所得税外。其他股东必须在转增股本时纳税。(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注册在中国境内实行查账征收的、经认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且年销售额和资产总额均不超过2亿元、从业人数不超过500人的企业。)

小王:据我所知,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向公司投资,是可以享受 5年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既然未分配利润并没有到我手上,那么是不是可以视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享受递延纳税的优惠呢?

税务:不可以。首先,“未分配利润”不属于股权、不动产、技术发明成果等“非货币性资产”形式。其次,“转增实收资本”也不属于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设立新的企业,或者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参与企业增资扩股、定向增发股票、股权置换、重组改制等投资行为。所以,企业将“未分配利润转增实收资本”的行为,不能适用“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5年延缓缴纳个税”的优惠政策。

问题3:

小王于2021年11月,以丙公司股东的身份向丙公司借款100万元。2022年2月底税务稽查时要求小王缴纳个人所得税。

小王:我这是借款,有借条的,上面写了2022年5月归还,这不是分红。

税务:股东借款要特别注意归还时间。根据规定,纳税年度内(公历年1月1日-12月31日)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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