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和增值税的关系

更新时间: 2024.09.18 10:52 阅读:

增值税的收入一般指营业收入,虽然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了不同情况下确认收入的时点,但在征管实际中,企业无法准确界定每笔业务的性质,税务机关也无法对每一笔业务进行实质性审查,所以企业一般以开具发票的时间确认收入。

企业所得税的收入包含营业收入、营业外收入、视同销售收入、投资收益等,同时,企业所得税收入的确认遵循的原则是权责发生制:即只有本期发生的收入或成本才可以在本期归集。

下面举例说明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时点上的不同。

案例1.企业处置一台使用过的生产设备,设备账面价值20万元,处置收入10万元。此时,增值税应确认处置收入10万元;但从企业所得

税的角度看,企业产生资产处置损失10万元(20-10),应确认收入0元,资产损失10万元。(不考虑相关税费)

案例2.2023年7月,企业取得预收款100万元,并按对方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此时,企业应确认增值税收入100万元,按权责发生制确认企业所得税0元。

案例3.金融商品转让业务。增值税按照盈亏相抵前的金额填报销售收入,企业所得税按照盈亏相抵后的金额填报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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