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所得税

更新时间: 2024.11.07 12:14 阅读:

法院判决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偿债

近日,柳城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案,判决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清偿相关债务。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期间,林奥多次向一家砂石经营部购买河砂。2019年8月19日,经营部与林奥对账结算,签订砂石货款对账单,确认林奥尚欠货款27.6万元。之后,林奥没按约定支付所欠货款。此后,林奥死亡。经营部将林奥的儿子林文贺诉至柳城县法院,要求他在继承林奥遗产实际价值内,支付货款27.6万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20.5万余元、律师费2.2万余元。

林文贺辩称,父亲林奥的遗产正在清算,他还没有实际继承遗产。经营部要求他支付违约金没有法律依据,且计算标准过高。他对父亲的生前债务并不清楚,需要经过清算后才可以支付。

法院查明,林奥去世后,遗留一辆大型汽车,该车强制报废期为2017年12月9日,车钥匙由林文贺保管。2022年11月28日,林文贺在林奥的银行账户中领取存款1500元。2022年12月29日,林文贺作为待遇领取人,填写享受企业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减员申报表。2023年1月6日,林文贺向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领取林奥死亡待遇丧葬补助金6421.6元、抚恤金7.1万余元、个人账户余额3.7万余元。

另外,林文贺在其父亲林奥去世后,委托广西一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林奥的遗产管理人,对林奥的遗产进行清算,对其生前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及代理相关诉讼等。

柳城县法院审理后认为,林奥拖欠经营部砂石货款的事实,有双方签认的砂石货款对账单、砂石销售明细表为证,法院予以确认。林奥去世后,林文贺作为林奥唯一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曾到相关部门办理享受企业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减员待遇、领取林奥社保个人账户余额、领取银行存款、管理林奥名下车辆,以及委托律师对林奥遗产的清理等。没有证据证明林文贺使用上述遗产代偿了林奥的其他债务,因此林文贺应在继承林奥遗产范围内,对林奥尚欠经营部砂石货款承担给付责任。

近日,柳城县法院作出判决:林文贺在其继承林奥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含已继承领取的林奥社保个人账户余额3.7万余元、存款1500元、大型汽车(该车存在查封,该车拍卖、变卖、折价后所得价款,经营部按照其对林奥享有债权的比例参与分配),向经营部支付货款27.6万元、逾期付款违约金近2万元、律师费2.2万余元。(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法理评析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林文贺作为林奥唯一的法定继承人,且未放弃继承,依法应在继承范围内清偿其父亲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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