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企业所得税是否有追诉期限

更新时间: 2024.11.08 13:54 阅读:

日常生活中,很多人都知道民事案件有诉讼时效的限制,一旦超过诉讼时效,被告方就享有诉讼时效已过的抗辩权利,原告方就丧失了胜诉权利。那么,在刑事案件中,公诉机关要受到刑事案件追诉时效的限制吗?答案是肯定的。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犯罪经过一定期限就不再追诉。例如,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期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但是也并非是所有的刑事案件一概受到上述追诉时效期限的限制。比如,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如果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时效期限的限制。

刑事案件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算。如果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算。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算。

虽然刑事案件有追诉期限的限制,但是日常生活中,极少有因为追诉期限已过而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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