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赠与个人 所得税

更新时间: 2024.11.07 06:57 阅读:

现实生活中,出于各种原因,个人无偿赠与房产的情况时有发生。例如将房产用于公益性质的捐赠、私人之间的馈赠、亲朋好友间的赠与、赠与持股的公司。

发生相关情况时,大家都会比较关心是否要交税。我们一起来捋一下赠与方和受赠方的税务处理~

赠与方税务处理

税种

赠与房产类型

税率

计算公式

其他免税的赠与情形

增值税及附加

不足2年的住房

5.6%

转让收入/(1+5%)×5.6%

(1)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房产

√离婚财产分割;

√无偿赠与直系亲属;

√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2)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赠与行为

北上广深2年以上的非普通住房

5.6%

(转让收入-购置原价)/(1+5%)×5.6%

非住房

5.6%

(转让收入-购置原价)/(1+5%)×5.6%

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

免征

北上广深2年以上的普通住房

免征

土地增值税

能提供评估价格的非住房

30%-60%

[转让收入-评估价格-合理费用]×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1)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产。赠与是指将房屋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

(2)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产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

能提供原购房发票的非住房

[转让收入-购置原价×(1+5%×n)- 合理费用]×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不能提供评估价格和原购房发票的非住房

由各省确定核定征收税率

转让收入×核定征收税率

住房

免征

印花税

非住房

0.5‰

所载金额×0.5‰

将房产赠与政府、学校、社会福利机构、慈善组织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

住房

免征

个人所得税

不涉及

❉注:转让收入一般由税务部门按市场价核定。

受赠方税务处理

税种

税务处理

其他免税的赠与情形

所得税

受赠方为个人

按照偶然所得申报个人所得税=(接受房产的公允价值-受赠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x20%

参照前述赠与方免税的赠与情形

受赠方为公司

1、 将接受房产的公允价值计入收入总额,采用公司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2、 特殊情形:如个人股东将房产赠与持股的公司,约定作为资本金处理的,不计入收入总额计缴企业所得税,按公允价值确定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

契税

按照房屋市场价格/(1+5%)*适用税率缴纳契税

1)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的房屋权属“加名”“减名”“更名”或“变更共有份额”

(3)夫妻离婚分割共同财产

印花税

与赠与方的处理一致

注:小规模纳税人(包括自然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享受“六税两费”减半征收政策。

政策:财税〔2016〕36号附件3、财税〔2016〕36号附件1《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税字〔1995〕48号、财税〔2008〕137号第二、三条、国税函[2010]220号第七条、财税[2006]21号第二条、《印花税法》、财税〔2009〕78号、《企业所得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契税法》、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

个人无偿赠与房产行为,双方都涉及纳税,各税种的免税范围也不尽相同,大家需要对照自己的情况判断自己是否需要缴税。如果符合免税条件,注意需要提交相关证明资料进行免税申报。

个人除了会赠与房产外,可能还会赠与实物、股权等,后续我们将陆续发布个人无偿赠与其他资产的相关文章,大家敬请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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