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持股所得税

更新时间: 2024.11.08 03:05 阅读:

不少财税领域从业人员,会为企业家提供这么一种个税节税方法:建议企业家不以个人名义直接投资,而是以企业家及家族成员成立一家投资公司作为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实际经营公司的股权。

为什么会这么建议呢?

理由是投资公司从实际经营公司取得的分红,属于居民企业之间直接投资取得的分红,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投资公司在收到分红后,不予利润分配,而是采用将家庭成员的日常各种消费,都在投资公司列支的办法,规避按分红金额20%的税率交纳个人所得税。

公司持股所得税(图1)

这样做有什么风险呢?

这样的行为是违法行为,是典型的逃税行为,严重的,是要入刑的。

原因何在?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的规定: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显然,将家庭成员的日常消费在投资公司列支,是难以说清这些支出是与投资公司的生产经营相关的。因为,投资公司仅仅是一个投资平台,除投资外并无其他业务。所以,这种所谓的节税办法不可行。

要说以前这种办法还有可操作的空间(存在较低的检查风险),现在已然不行。在金税4期上线的当下,“以数治税”将让这些不正常的情况轻松被税务机关掌握。换言之,企业家的把柄将被税务人员拿住,除了补交税款外,还有每天以未缴税款金额的万分之五计算的滞纳金,和未缴税款金额1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严重者(二次税务违法)将会被送去踩缝纫机。

企业家们千万别被忽悠!

公司持股所得税(图2)

[赞][赞][赞]我们认为,财税合规,企业才能健康发展,经营才能长久。财税合规的出发点之一就是运用合理合法的节税方法,让企业家安心地经营企业,安心地经营家庭,安心地睡觉。

公司持股所得税(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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