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性房地产转换所得税

更新时间: 2024.09.17 08:53 阅读: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应当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

企业可以通过对外出售或转让的方式处置投资性房地产取得收益。对于那些由于使用而不断磨损直到最终报废,或者由于遭受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发生毁损的投资性房地产应当及时进行清理。此外,企业因其他原因,如非货币性交易等而减少投资性房地产也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置。企业出售、转让、报废投资性房地产或者发生投资性房地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一)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置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其他业务成本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贷:投资性房地产

(二)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置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借:其他综合收益

  贷:其他业务成本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其他业务成本(或相反)

例题:甲为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20×7 年 3 月 10 日,甲企业与乙企业签订了租赁协议,将其开发的一栋写字楼出租给乙企业使用,租赁期开始日为 20×7 年 4 月 15 日。20×7 年 4 月15 日,该写字楼的账面余额 45 000 万元,公允价值为 47 000 万元。20×7 年 12 月 31 日,该项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 48 000 万元。20×8 年 6 月租赁期届满,企业收回该项投资性房地产,并以 55 000 万元出售,出售款项已收讫。甲企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甲企业的账务处理如下:

(1)20×7 年 4 月 15 日,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470 000 000

贷:开发产品 450 000 000

其他综合收益 20 000 000

(2)20×7 年 12 月 31 日,公允价值变动:

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10 000 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 000 000

(3)20×8 年 6 月,出售投资性房地产:

借:银行存款 55 0000 00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 000 000

其他综合收益 20 000 000

其他业务成本 450 000 000

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470 000 000

——公允价值变动10 000 000

其他业务收入 550 000 000

或:

借:银行存款 550 000 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550 000 000

借:其他业务成本 480 000 000

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470 000 000

——公允价值变动10 000 000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 000 000

贷:其他业务成本 10 000 000

借:其他综合收益 20 000 000

贷:其他业务成本 20 000 000

•••展开全文
标签: 暂无
没解决问题?查阅“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