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借款利息扣除标准

更新时间: 2024.11.07 05:00 阅读:

3文/李冼

编者按:2023年06月08日,有同学咨询:企业向个人借款未签合同的借款利息支出,能否税前扣除?现就该话题与大家探讨。由于水平有限,有不当之处,还请海涵,并敬请指正。

一般地,企业实际发生的,从非关联方借款,用于生产经营的借款利息,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但实务中,企业的实际情况复杂多变,还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比如,企业向个人借款的利息也可能不得税前扣除。

【问题】M公司与王老五不是关联关系,2022年M公司向王老五借款用于生产经营发生利息支出126万元。M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总和王老五是大学同学,因此借款时未签订借款合同,M公司已于2022年12月26日,将该借款全部还本付息。问:该借款利息支出能否税前扣除。

【解析】一般地,企业发生用于生产经营扣除项目税前扣除的,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其一,已经实际发生;

其二,需要取得税前扣除凭证的,必须取得税前扣除凭证。

M公司支付王老五利息支出126万元,税前扣除需要按《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规定取得发票等税前扣除凭证。

每日一税提醒: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税前扣除要小心,不符合相关条件的不得税前扣除。

1.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符合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的,应根据财税〔2008〕121号文件规定,准予在限额内扣除。

2.企业向企业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向其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除外,需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的,方可税前扣除:

(1)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

(2)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3)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

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2007年第63号)第四十六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

特别提醒:企业发生不签合同的个人借款利息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综上所述, M公司支付王老五利息支出126万元,未签订借款合同,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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