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需要提前计提吗

更新时间: 2024.09.20 10:03 阅读:

2017马上要过完,元旦放假在望。然而很多公司的年终奖并不是在12月发,而是在农历年到来之前发钱放假回家过年,这就引发了一个问题,到底年终奖需要在本年计提吗?计提了2017年又没发汇算清缴要调增怎么办?

很多会计觉得,关账前一定要把各种预提费用冲平,因为《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很多费用如果没有实际支付不能税前扣除。

亿企赢小编仔细研读了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并没有发现相关规定,倒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年第512号)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会计准则也同样有权责发生制的要求,退一步讲,税法要求实际支出,但没要求在12月31日前实际支出。

于是问题变成了,是否需要计提在当年税前扣除,关键点在于年终奖是否属于当期费用?

有人问,这还用说啊,肯定属于当期费用啊。NO NO NO,这可不是100%确定的,要满足什么条件呢?

1、年终奖是明确规定的薪酬制度,或虽然不是制度但事实上每年都会发放

2、公司已有年终奖计量依据,在12月底已经能较准确计量

这两点很好理解,就是说,只要公司的年终奖每年都有一定的计量规章,极大概率确定会发放,不是领导们临时起意发不发和发多少。就算12月没有发,财务也可以在12月计提年终奖。

亿企赢提醒:计提的时候记得稍微多计提一点,不然追补扣除比汇算调整麻烦多了。计提了年终奖必须在来年5月31日(汇算截止日期)之前发放,不然就不算当年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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