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减除费用扣除确认

更新时间: 2024.09.20 06:50 阅读:

一、系统为什么会有提示?

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9号),自2021年1月1日起,在预扣预缴部分符合条件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时,可直接按照6万元扣除累计减除费用。

当扣缴义务人在计算并预扣2021年1月份个人所得税时,系统会根据上一年度扣缴申报情况,自动汇总并提示可能符合条件的员工名单,因此纳税人会收到“减除费用扣除通知”的提示。

二、如何理解“可直接按照6万元扣除累计减除费用”?

对于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即,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而政策实施之前减除费用是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三、“是否直接按照6万元扣除”选择“是”还是“否”?

在进入"减除费用扣除确认"界面时,符合条件的人员会显示在列表上,且"是否直接按照6万元扣除"默认为"是",如果选"是"的纳税人,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将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

建议扣缴义务人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收入情况,再次判断纳税人是否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如不符合需选"否"。

(1) 上一纳税年度1-12月均在同一单位任职且预扣预缴申报了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

(2) 上一纳税年度1-12月的累计工资薪金收入(包括全年一次性奖金等各类工资薪金所得,且不扣减任何费用及免税收入)不超过6万元;

(3) 本纳税年度自1月起,仍在该单位任职受雇并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四、名单内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放弃享受该政策吗?

对于“是否直接按照6万元扣除”系统默认为“是”,如果名单内的纳税人预计本年度的收入将超过6万元、或者需要纳税记录、或者本人有多处所得合并后全年收入预计超过6万元等原因,不享受该政策的,可经双方确认后,选择“否”,点击“确认”按钮后,仍按照原方法计算并预缴个人所得税。

五、符合条件但不在名单内的人员可以手动添加吗?

2021年2月前,如果存在符合条件但系统未统计到的纳税人,可通过【添加】功能手动新增;2021年2月起,由于税局局端已经统计了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所以扣缴端不再支持手动新增纳税人。

如果确需添加,可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解决。

最后再提示一点,对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比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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