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所得税汇算

更新时间: 2024.09.18 10:11 阅读:

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即将开始,汇算完后,就要在电子税务局上进行年报的申报了!

这是最考验会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胜任经验的一次大作战,做好了,应该的!没做好?等着税局找你喝茶!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不仅时间紧,任务重,表格多,数据多,关键是表间勾稽关系复杂,填写规则复杂。

尤其是每年年初,工商年报、汇算清缴交织在一起,财务总是被安排得明明白白,脑子一团乱,除了加班还是加班……

新形势下企业所得税汇缴作为涉税监管的一个“关键而又重要的环节”,亟需企业重点关注,而风险的前置处理才是企业涉税风险防控的重中之重。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期限

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限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5月31日(存在政策变动的可能,仅供参考)。纳税人应在汇算清缴期内完成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税款。

注意:纳税人在年度中间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等终止生产经营情形,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的,应在清算前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自实际终止之日起60日内进行汇算清缴,结算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款;纳税人有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自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需报送的资料

纳税人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应如实填写和报送下列有关资料(存在政策变动可能,仅供参考):

  • 查账征收企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及其附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4号修订版)。

适用于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及不执行《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中央企业二级分支机构填报。

2. 企业年度财务报表;

3. 总机构及分支机构基本情况、分支机构征税方式、分支机构的预缴税情况;

4. 企业年度内与其他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或符合国别报告报送条件的,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进行关联申报,附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版)》;

5. 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 核定征收企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8年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2号修订版)。

适用于核定定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填报。

2. 《受控外国企业信息报告表》

注:具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

3. 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 分支机构

1.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年度纳税申报表》

表样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

适用于执行或参照《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省内跨地市汇总纳税企业的二级分支机构填报。

2.《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经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复印件)

3. 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办理方式

纳税人在汇算清缴期限内可通过登录当地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当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办理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如纳税人选择网上办理,不需要再向税务机关报送纸质资料;

如纳税人选择上门办理的,应按税法规定报送纸质汇算清缴资料(各地可能略有不同,建议询问当地税务机关)。

以广东省电子税务局“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为例:

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清册】-【按期应申报】,找到“企业所得税(年报)”菜单,点击【填写申报表】进入申报表,如下图所示:

  • 在线申报

【按期应申报】-【企业所得税(年报)】点击在线申报,进入申报表,如图所示:

在线申报,基础信息表,可自行填写,其中带 * 号为必填项。

也可点击【获取初始化数据】由系统自动带出,如图所示:

点击【保存】界面提示保存成功后点击【确定】即可进入表单界面,系统根据纳税人基础信息表,自动筛选必报表单,特殊情况可自选表单,如图所示:

进入申报表后,纳税人可在页面左侧的“报表列表”切换填写的表单;可以点击页面右上角的【重置】按钮重置填写表单。页面标黄处或标红处为校验不通过项,需要纳税人修正填表数据才能操作下一步确认申报表。

保存数据后点击【申报】-【确定】,确定后申报成功跳转申报结果界面,点击【缴款】可直接进行缴款。

  • 离线申报

【按期应申报】-【企业所得税(年报)】点击离线申报,下载并保存申报表,如图所示:

使用pdf工具打开申报表,填写数据后,点击【检查所有数据】,对填写的数据进行校验。检查数据无误后,输入密码(纳税人登录电局密码),点击【提交】,提交申报。

提交后,申报表进入提交排队,页面显示提交回执(注意:不是申报成功与否回执),等待几分钟后,在申报查询及打印中查看申报成功与否的结果。

  • 作废申报表

纳税人在清缴税费前且在纳税申报期限内发现申报表有误时,可以作废申报表。

点击【申报缴纳】-【申报作废】,进入申报作废页面,输入申报税款所属期起止时间,点击【查询】查询出需作废的申报表,点击【作废】,填写作废原因,点击作废提交,即可作废该申报表。

  • 清缴税费

纳税人申报成功后,可在申报结果页面点击【缴税】进入清缴税费页面或点击【申报缴纳】-【清缴税费】,打开清缴税费页面,系统自动查询未清缴的税费信息,如下图所示:

选择需清缴的税费,点击【立即缴款】,纳税人可选择三方协议扣款或银联缴款清缴税款。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注意事项

一、关于“申报表的修订”问题

此前,“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对部分表单及填报说明进行了修订

2022年度汇算清缴申报表是否修订,暂未明确。关注财会研析,后续我们将及时跟进放送!

二、汇算清缴,11个常见纳税调整事项

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按照相关规定,需对会计与税法的差异项目(如收入、扣除、资产等)进行纳税调整,而这些调整事项,很多财务人非常容易出错~

三、报表填报时,几个易错点

下面,根据“2021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情况,财小加整理了一些易错点(仅供参考,存在政策变动可能):

1.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A100000)第13行“利润总额”应与财务报表“利润总额”一致,基础信息表“103资产总额”平均值的计算公式中资产总额期初、期末值应与财务报表“资产总额”期初、期末值一致

2. 一般情况下,申报表主表(A100000)第1行“营业收入”与第11行“营业外收入”的合计数,应大于当年度增值税申报年度累计销售收入。《企业基础信息表》(A00000)为必填表,只有在完整填报《企业基础信息表》(A00000)并保存后方能进入下一步,增加其他申报表。

3. 一般情况下,《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第1行第1列“工资薪金支出—账载金额”不应为0

4.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中的“基本经营情况”为所有企业必填项目;“有关涉税事项情况”为选填项目,存在或者发生相关事项时的企业必须填报;“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为小型微利企业免填项目,非小型微利企业必须填报。

5. 小型微利企业免于填报《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20)、《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A102010)、《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A102020)、《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A103000)、《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除前述规定的表单、项目外,小型微利企业可结合自身经营情况,选择表单填报。未发生表单中规定的事项,无需填报。

6. 所有纳税人都必须填报《弥补亏损明细表》(A106000)。弥补亏损表中的以前年度亏损数由系统自动带出,纳税人对第8列“当年待弥补亏损额”有疑义的,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7.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中“104从业人数”若与季度预缴申报表填报的全年从业人数平均值不一致,且导致小型微利企业标志发生改变的,应先更正第四季度预缴申报表。

8. 纳税人只要发生资产折旧、摊销等事项,无论是否纳税调整,均须填报《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

9. 不论是否享受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有效期内的纳税人均需填报《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1)、《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

10. 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经营情况应并入企业总机构,由企业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款,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11. 需要更正以前年度申报表的,应从更正起始年度起逐年更正以后各年度申报表。未按要求更正申报的,将对纳税人历年亏损、捐赠支出等以前年度结转数据产生影响,导致纳税人申报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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