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可以抵扣是什么意思

更新时间: 2024.11.07 01:04 阅读:

可抵扣进项税额就是一般纳税人在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时可以扣减的增值税额。 一般情况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购进原辅材料、存货、购买劳务、服务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票上显示的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个别情况也存在计算抵扣的情况,如购进农产品、支付通行费、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等。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现行的进项税额抵扣凭证有:1.增值税专用发票;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3.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4.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5.解缴税款完税凭证;6.道路、桥、闸通行费;7.旅客运输凭证。

另外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进项税额不得抵扣: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5.1至第4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6.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

下面举个简单的例子,以帮助小伙伴理解可抵扣进项税额,例如:一个一般纳税人销售企业,购进一批存货,价税合计113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用发票上会列明金额10000元,税额1300元,这1300元,就是该批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再假如该企业把该批货物以22600元的价税合计金额卖出去,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会显示金额20000元,税额2600元,这2600元就是销项税额。在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时用2600元的销项税额减1300元的进项税额就是应缴纳税额,即1300元为应交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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