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贷款抵扣

更新时间: 2024.09.20 05:29 阅读:

案例:

A县某乡城企业甲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县农合社贷款500万元,按月支付利息2.5万元,并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那银行和甲公司的做法是否正确呢?

根据规定:企业接受贷款服务支付的利息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均不得抵扣进项税。同时,提供贷款的一方就利息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普通发票。

所以,如果甲公司已经抵扣的进项税要做转出。同时已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让银行换开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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