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联酋所得税什么时候执行

更新时间: 2024.09.18 15:48 阅读:

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小微企业减免的2023年第73号部长决定,用于2022年关于“公司和企业税收”(阿联酋企业所得税)的第47号联邦法令。

一、政策内容

Q:谁有资格获得小微企业救济?

A:“根据上述部长决定,任何应税人士(居民)在相关纳税期间和以前纳税期间的收入低于300万迪拉姆,都可以申请企业税法第21条规定的小微企业税减免。收入应根据阿联酋接受的适用会计准则确定。

  • 该政策已通过日落条款宣布,即需要检查2023年6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纳税期的收入起征点,并将继续适用于2026年12月31日之前或之后结束的后续纳税期。
  • “如果任何应税人员在任何相关或以前的纳税期间的收入超过300万迪拉姆的起征点,上述减免将不可用。
  • 联邦税务总局(FTA)有权核实第21条的合规性,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要求纳税人提供任何相关信息或记录。

Q:对于小微企业救济是自动申请的吗?

A:小微企业救济不是自动的。但是有资格获得该救济的应纳税人员需要选择申请该救济,并且必须遵守所有其他规定的条件。

Q:什么是小微企业救济?

A:在选择上述豁免并满足条件后,应税人员应被视为在有关纳税期间没有取得任何应纳税所得额。

Q:谁没有资格获得小微企业救济?

  • 合格的自由区人;
  • 2020年第44号内阁决定中定义的跨国企业集团(MNE集团)的组成公司。跨国集团是指在一个以上国家开展业务,综合集团收入超过31.5亿迪拉姆的公司集团。

二、选举小微企业救济的影响

A.损失

  • 在该纳税期内发生的任何税收损失都不能结转到任何后续纳税期。
  • 在未选择适用小微企业救济的前一纳税期内发生的任何未使用的税收损失,可结转到未选择适用大企业救济的后一纳税期。

B.净利息支出

  • 如果在纳税期内选择适用小微企业救济,则该纳税期内发生的任何净利息支出都不能结转到任何后续纳税期。
  • 在未选择适用小微企业救济的前一纳税期内发生的任何净利息支出可结转到未选择适用大企业救济的后一纳税期。

C.其他

  • 如果在纳税期内选择申请小微企业减免,应纳税人员无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九章申请扣除福利,也无权享受第八章规定的减免。
  • 同样,应纳税人员也不能享受《公司税法》第七章规定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豁免。
  • 有权获得小微企业救济的应纳税人员也无需为与其关联方和关联方的交易提交转让定价文件。

部长决定还提到,任何人为分离企业或商业活动以达到300万迪拉姆的门槛并利用小微企业救济,都将被视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一般反滥用条款获得公司税收优惠的安排。自由贸易协定可以决定抵消或调整所获得的任何此类公司税收优惠。

上述决定是财政部为支持初创企业和其他小微企业而采取的一个可喜举措,旨在降低其企业税收负担和合规成本。然而,评估有资格获得此类小微企业救济的应纳税人员是否仍需进行税务登记并提交公司纳税申报表仍然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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