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幼儿园所得税

更新时间: 2024.09.17 21:12 阅读:

一、增值税

1.幼儿园收取的保教费要不要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规定,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开具税率为0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者财政票据。

2.幼儿园收取的入园赞助费、支教费要不要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规定,幼儿园收取的入园赞助费、支教费等按照教育服务税目缴纳6%增值税,开具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

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为由另外收取的费用、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按照“教育服务”税目缴纳6%增值税,开具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

3.幼儿园收取的延时托管费是否免征增值税?

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规定:

公立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教育服务,在省级财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审核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以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免征增值税。

民办托儿所、幼儿园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在报经当地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

幼儿园的保育费是正常办园费用支出,而延时托管费是附加服务收的费用,不属于正常办园的支出,也就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保育费、教育费的项目,应当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4.幼儿园收取的伙食费是否缴纳增值税?

根据《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条例》(发改价格〔2011〕3207号),幼儿园向入园儿童收取的伙食费属于代收费。

依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三十七条,代收费如符合“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的条件,不属增值税征收范围。但若幼儿园收取伙食费,并以自身名义开具发票或自制收据,则不符合上述条件,应当缴纳增值税。

如果幼儿园的食堂是被承包出去,不是幼儿园在经营,幼儿园属于代收代支,不交增值税。

如果是幼儿园在经营,收取的伙食费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按照“餐饮服务”3%申报缴纳增值税,开具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目前小规模纳税人是免税,或者可以享受月收入小于15万元的免增值税政策。

5.幼儿园收取的校车费是否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规定,幼儿园收取的校车费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还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幼儿园不得将收取的校车费用归到学费里 。

6.以个人名义购买房屋办幼儿园能免征契税吗?

按财税(2001)156号文及财税(2004)39号文第三条第2点的规定,免征契税的主体是教育机构,用于办学的房地产如果产权登记在幼儿园名下的,且以幼儿园的名义进行申请免征契税;如果登记在举办者个人名下的,则需缴纳契税。

7.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

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二、企业所得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幼儿园虽不属于企业,但也是企业所得税的法定纳税人。

2.非营利性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是否需要办理税务登记,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税发【2008】88号文件第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通过税务登记信息掌握其设立、经营范围等情况,并按照税法规定要求其正常纳税申报。加强非营利性组织资格认定和年审,严格界定应税收入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分别核算应税收入和不征税收入所对应的成本费用。

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 第七条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

民办学校想要免征企业所得税,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

一是机构本身要获取免税资格,

二是收入要属于免税项目。

根据上述文件,非营利民办学校接受的捐赠及财政补助收入,属于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而最常见的向学生收取的学费、住宿费、课本费、作业本费、考试报名费收入、伙食费、教育费、保育费等,以及向其他机构或学生收取的商铺租金、非学历培训费、延时服务费、服装费、赞助费、择校费等,则属于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

重复强调一下:只有同时符合前述免税资格与免税收入项目两个条件的,才能申报为免税收入,二者缺一不可。

结论与建议

1.纳税义务明确无误:就目前已发布的文件来看,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学费等主要收入并不能免征企业所得税。除非国家发布新的文件,明确或扩大解释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学费等收入,属于免税收入或不征税收入。

2.注意税务风险控制:很多民办学校的举办者,还停留在“非营利,没有税”的理解上,或者还抱着“以前都没交,大家都没交,肯定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在这些认知的基础上,很多学校也就放任了粗放的财务管理,出现了普遍的乱象:主体不登记黑户运行、学校收入不入公账、学校支出甚至重大基建项目不要发票、小金库坐收坐支、纳税申报混乱、产权主体与折旧主体错配、税收优惠资格不申请不享受、举办者肆意从学校转移财产、举办者家庭与学校财产混同不分等等。

三、个人所得税

按现行税法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 按月或者 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 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因此居民个人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包括 预扣预缴税款的计算方法和综合所得 汇算清缴的计算方法。

四、印花税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使用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

幼儿园如果发生了应税行为,就需要缴纳。 比如签订了购销合同,租赁合同就需要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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