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费所得税处理

更新时间: 2024.11.04 13:02 阅读:

电力企业安全生产费会计处理

根据财政部 应急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文件要求,电力生产与供应行业需要按要求提取安全生产费。参考上市公司川投能源2022年年报,该公司已按照规定自2022年1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

会计处理如下:

一、提取 以上一年度营收为依据,采用超额累退的方式确定应计提金额,并按月提取,提取比例范围为0.2%-3%不等;

借:制造费用等

贷:专项储备

二、费用化支出 支出时不再使用成本费用类科目归集,直接冲减专项储备

借:专项储备

贷:银行存款等

三、资本化支出 先确定固定资产,再将其一次性折旧处理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如有)

贷:银行存款、在建工程等

借:专项储备

贷:累计折旧

四、税会差异处理 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当年未全部支出,形成结余,结余金额体现于专项储备,但该结余金额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需要进行纳税调整处理。

不知道以上处理过程是否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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