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公益性捐赠

更新时间: 2024.09.20 02:42 阅读:

A公司是一家生产销售运动鞋的企业,为个人独资有限公司,老板姓王。2020年度受疫情影响,A公司经营刚好持平。2021年12月,财务部张会计估算A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为20万元(无纳税调整事项,2021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亦为20万元),并将利润预测上报给了王老板。王老板计划拿出公司一半的利润来支持我国的足球基础教育,他大手一挥,A公司在2021年12月通过所在城市的教育局将公司库存的1000双青少年足球运动鞋捐献给了本市20所小学,每双鞋成本100元,不含税售价150元。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不考虑捐赠事项,A公司2021年12月末增值税留抵税额6500元。

王老板认为自己将2021年度税前利润20万元的一半做了公益性捐赠,那么A公司应纳的企业所得税应该少一半。可实际情况如何(本文仅分析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略)?

(一)增值税

以自产货物对外进行捐赠,视同销售。销项税=1000×150×13%=19500(元)。制鞋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假设原材料成本占生产成本的50%,则进项税=1000×100×50%×13%=6500(元)。应纳增值税=19500-6500=13000(元)。

(二)企业所得税

以自产货物对外捐赠,视同销售。

1.纳税调整事项如下:

(1)视同销售产品销售收入=150000元。

(2)视同销售产品销售成本=100000元。

(3)会计核算的捐赠支出=100000+19500=119500(元)。

捐赠后的利润总额=200000-119500=80500(元)。

2021年度可税前列支的公益性捐赠支出=80500×12%=9660(元)。

公益性捐赠支出纳税调增=119500-9660=109840(元)。

2.应纳税所得额=80500+150000-100000+109840=240340(元)。

3.应纳企业所得税额=240340×25%=60085(元)。

(1)公益性捐赠虽然在税法上视同销售,但是实际并未带来资金流入,因此2022年1月征收期要缴纳的增值税13000(元)无经营现金流支撑。

(2)进行公益性捐赠之前,A公司应纳企业所得税50000元(200000×25%);进行公益性捐赠之后,A公司应纳企业所得税60085元。

进行了公益性捐赠,缴的税反而多了,这个结果令王老板始料未及。虽然张会计向他解释,2021年度未能税前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109840元可以在2022—2024年度税前扣除,但是,王老板对未来三年的经营利润并不是很有信心,他打算从今以后的公益性捐赠还是少一些。(选)

作者:刘君慧;单位:广西中税网税务师事务所;来源:注册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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