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款所得税

更新时间: 2024.09.19 08:56 阅读:

话题引入

有人拿了征地补偿款被取消低保,有人拿了征地补偿款还能吃低保,那么征地补偿款到底对低保有没有影响?拿了征地补偿款还能吃低保吗?

征地补偿款所得税(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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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问题,本文以广西桂林乡镇为例进行说明。政策因地而异,本文所述内容只是个人看法,仅供参考。如有不同意见,欢迎评论或私信。

问答说明

问1:拿了征地补偿款会被取消低保吗?

答1:不一定,要看征地补偿款金有多少计入家庭收入,家庭收入是否超过低保标准。征地补偿款达到一定金额,导致家庭收入超过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取消低保。征地补偿款计入家庭收入后,家庭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保留低保。单人单保特殊情况例外(桂民规〔2020〕6号第八条)。

征地补偿款所得税(图2)

桂民规〔2020〕6号第八条

问2:那这个征地补偿款的金额怎么样才算超标呢?

答2:要弄清楚这个问题,先要清楚征地补偿款是如何计入家庭收入的。一般来说,拿了多少征地补偿款,就计入多少家庭收入(桂民规〔2020〕6号第十条第四点)。如果是房屋拆迁,那么征地补偿款用于购买、重建自住房屋的部分不计入家庭收入(桂民规〔2020〕6号第十四条第七点)。

桂民规〔2020〕6号第十条,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的全部货币及实物收入,在扣除家庭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障支出后的总和。主要包括:(四)转移性收入: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居民的各种经常性转移支付和居民之间的经常性转移净收入。包括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离退休金、失业保险金、养老保险金(不包括基础养老金)、遗属补助金、赔偿收入(人身伤害赔偿除外)、接受遗产收入、接受捐赠(赠送)收入,被征地人员及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费土地征用一次性安置费、以及其他偶然所得可用于生活开支的收入。

桂民规〔2020〕6号第十四条,以下各项不计入家庭收入范围:(七)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所得中按照规定用于购买(或重建)自住房屋(含必要的搬迁、普通装修、购置普通家具家电)等实际支出的部分。

征地补偿款所得税(图3)

桂民规〔2020〕6号第十条第四点

(例1)现在我们假设有一户5个人的低保家庭,家里老人小孩比较多,家庭人均年收入只有1800元。这家人住的房屋因为征地被拆了,拿了6万块钱。这家人用4万去重新建房屋、买必要的家具家电,还剩下2万块。

这种情况下,征地补偿款是6万,但是因为有4万拿去重建房屋、购买必要物件了,所以不计算家庭收入,因此家庭收入只是多了2万块,也就是说家庭人均年收入多了4000元。

这样算来,这家人的人均年收入是5800元,而该地区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人均6000元,5800<6000,所以通常来说仍然符合低保条件,低保不会被取消。

问3:(接例1)如果这家人把六万块都花光了,那么家庭收入增加按0元计算吗?

答3:这个要看情况。如果原来是小平房,现在起了个三层楼房,还是精装修,那么大概是不行到的。不计入家庭收入用于重建房屋的部分只能做普通装修,精装修基本是要被取消。

问4:如果不是精装修可以吗?

答4:那就看工作人员怎么考虑了。原来是个小平房,重建了三层楼房,还吃低保,村里人大概率会有意见。工作人员可以取消,也可以给你保留,得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例2)再举一个例子。假设有一户低保家庭,征地补偿拿了45万,但是建房子、买车子给花光了,会被取消低保吗?

基本是要取消的。因为这45万实在太多了。在村里建个三层楼房,也就五六万。剩下的40万怎么办?基本要计入家庭收入的。建了楼房,买了小车,还能吃低保吗?肯定不行。

征地补偿款所得税(图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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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5:那如果我拿了征地补偿款,低保被取消了,但是后面钱花光了,生活又困难了,还能申请低保吗?

答5:这就看地方具体规定和执行情况了。有些地方是拿征地补偿款除以低保标准给计算的。

比如一家3口,拿了45万,5万拿去重建房屋,剩下40万,按家庭人均低保标准计算,一家3口人,每人每年6000元,家庭一年18000元。拿40万除以一万八,大概是22,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22年内不能申请低保。

文末小结

拿了征地补偿款会被取消低保吗?简单来说,看征地补偿款金有多少计入家庭收入,家庭收入是否超过低保标准,超标的取消,没超标的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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