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季度所得税计算

更新时间: 2024.11.07 19:46 阅读:

税务助力经济,税务总局连续出招,推出一系列优惠政策

1,《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11号,对于研发费费用加计扣除有了新的规定,允许企业在7月份申报第二季度企业所得税时,对于上半年可归集的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进一步将研发费加计扣除扣除时间提前。

至此,对于企业的研发费加计扣除,企业可以在7月申报期,10月申报期,年度汇缴时申报享受加计扣除了。其中7月申报期可以对上半年符合条件可归集的研发费用申报享受加计扣除;10月申报期可以对前三季度符合条件可归集的研发费用申报享受加计扣除。

2,《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文中,对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了新的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小于等于300万时,全部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的税率,也就是说,小型微利企业的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率为5%(25%*20%)。

同时,本次文件直接将优惠政策的执行期限由原来至2024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优惠期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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