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所得税0申报表范本

更新时间: 2024.11.22 05:09 阅读:

什么是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

  “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范围内的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目前,厦门税务“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一共有207项业务,其中有越来越多的业务不仅实现了线下“最多跑一次”,还通过电子税务局实现了线上办理的新模式,最大限度让纳税人“少跑路”甚至“不跑路”!

今天,小编要带大家了解的是“清算企业所得税申报”办理指引,快一起来看看吧!

清算企业所得税申报

一、申请条件

  居民企业不再持续经营,发生结束自身业务、处置资产、偿还债务以及向所有者分配剩余财产等经济行为时,对清算所得、清算所得税、股息分配等事项进行处理,并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 日内,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申请材料

三、办理渠道

(1)办税服务厅

各办税服务厅地址、工作时间和联系电话

(2)厦门市电子税务局(推荐)

  1.进入网站后,输入用户名、密码,登录厦门市电子税务局。

  2.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非按期申报】,选择【清算企业所得税申报】,点击填写申报表。

  3.进入填写表单界面,按实际情况及页面要求填写表单。

  4.点击申报按钮,可进行申报或下载凭证(下载申请表单)。

  5.申报成功后,系统返回申报成功的回执信息,纳税人可点击【打印申报表】进行申报表打印,也可点击【缴款】按钮进入缴款界面。

  6. 返回主页,点击【我要查询】→【申报信息查询】,可按条件查询申报 信息。

如果需要更详细的操作步骤,请进入厦门市税务局网站查看,首页>纳税服务>下载中心>软件和操作手册下载>电子税务局。

小贴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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