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营利性学校所得税

更新时间: 2024.11.07 12:27 阅读:

  最近看到网络上关于某高校对于非营利性质民办学校是否需要就全部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疑惑,那么今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非营利学校到底要不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自从2016年《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版发布以来,分类管理震动了整个民办教育界,所有民办学校都得在各省规定的截止日前选择营利还是非营利。税收,成了所有民办学校举办者选莒选非抉择前特别关注的因素。

  由于教育相关主要收入基本都免征增值税,高达25%的企业所得税,便成了所有民办学校面临的首当其冲的成本与风险。由于营利性学校将改登记为公司形式,其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是没有疑义的,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特别是只能选择非营利的义务教育学校,其以学费为主的收入,到底要不要交企业所得税,便成为业界一直争论不休的话题!

  民办学校真的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先来看 下企业所得税法对纳税人范畴的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三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所称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所称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

  外国(地区)法律成立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从上述规定来看,在民政部门领取”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的民办非营利学校,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得接受企业所得税法的约束,姑且先不管能否免税,你首先都得按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进行纳税申报。

  民办学校要向税务机关申报企业所得税是明确的了,那么是申报为应税收入,还是申报为免税收入呢?企业所得税法提到了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免税:

  《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六条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总结起来,民办学校想要免征企业所得税,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机构本.身要获取免税资格,二是收入要属于免税项目

  1.民办非营利学校免征企业所得税条件之一:获取免税资格

  非营利单位要想免征企业所得税,首先须获得免税资格,文件对资格的获取也有明确的规定:

民办营利性学校所得税(图1)

  对于免税资格的认定,最新的单行文件财税[2018] 13号做出了进一步的明确:

民办营利性学校所得税(图2)

  需要说明的是,非营利民办学校即使符合.上述条件并取得了免税批文,只代表.具备了免税的前提条件,并不意味着其所有收入都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了 ,具体还得看后面要讲的收入项目是否符合免税条件,这是业界很容易犯的一个理解错误。

  3.民办非营利学校免征企业所得税条件之二: 收入属免税项目

  免税收入相关规定如下:

民办营利性学校所得税(图3)

  根据上述文件,非营利民办学校接受的捐赠及财政补助收入,属于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而最常见的向学生收取的学费、住宿费、课本费、作业本费、考试报名费收入、伙食费、教育费、保育费等,以及向其他机构或学生收取的商铺租金、非学历培训费、延时服务费、服装费、赞助费、择校费等,则属于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

  重复强调一下:只有同时符合前述免税资格与免税收入项目两个条件的,才能申报为免税收入,二者缺一不可

  纳税义务明确无误:就目前已发布的文件来看, 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学费等主要收入并不能免征企业所得税 。除非国家发布新的文件,明确或扩大解释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学费等收入,属于免税收入或不征税收入。

  很多民办学校的举办者,还停留在”非营利,没有税”的理解上,或者还抱着"以前都没交,大家都没交,肯定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在这些认知的基础上,很多学校也就放任了粗放的财务管理,出现了普遍的乱象:主体不登记黑户运行、学校收入不入公账、学校支出甚至重大基建项目不要发票、小金库坐收坐支、纳税申报混乱、产权主体与折旧主体错配、税收优惠资格不申请不享受、举办者肆意从学校转移财产、举办者家庭与学校财产混同不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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