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所得税会计分录
小微企业缴纳所得税的时候,如果涉及到所得税返还问题,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呢?这一问题在财务工作处理中,比较普遍。接下来就随着会计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小微企业退税会计分录。 小微企业所得税返还的会计处理
2024.11.08每个月发放工资,是会计人员绝对不能出错的一项工作内容。然而在计提工资和发放工资这块,会计分录稍不小心就会搞混,几乎每个会计都曾“掉坑”!
1
计提工资和发放工资的区别
首先,要搞清楚计提和发放的区别。
计提,即计算和提取,功能主要有:
1、预先计入某些已经发生但未实际支付的费用,注意这要在权责发生制的前提下来做,不能随便预支账款。
2、根据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计算、提取有关的准备(比如某些货品要留存,或者减值)。
3、预估某些应付账款是多少,记入账内。
4、其他符合会计制度的预计项目。
一言以概之,即提前发放下月资金或工资。
发放就比较好理解了,主要就是发放上月工资。
事实上,提前计提工资是相对发放工资来讲的,不是绝对的提前计提。
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哪个月的工资应该计到哪个月的费用中去;但在实际工作中,工资发放是必须等到该月过完了才能计算出每个员工工资,才能发放(PS:工资计算和发放的滞后性就是这么造成的)
所以,在该月月末(与其他计提、结转分录一起,一般是当月最后一天),需要根据历史情况或者用别的手段暂估该月发生的工资费用,做计提分录入账。
2
工资计提和发放工资的分录说明
首先,无论是什么会计分录,你都要记熟借贷与贷的关系,如下表:
那么,计提工资时的会计分录怎么做呢?
1.计提工资时(就是前文提到的企业拿来发工资的钱)
借:管理费用(这个是用于部门内容的支出的,如果是销售用途就计销售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计提社保(企业部分,即企业自己承担的部分)
借:管理费用(同上)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工资是计提了,次月发放工资时的会计分录又该怎么做呢?
1.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注意这时候就是员工个人部分的社保了)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2.上交杜保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这时候企业部分和个人部分都全部上交)
贷:库存现金或者银行存款
3.上交个人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注意】
社保没办理之前不能计提,“五险一金”计提比例各地不一样。企业按劳动保障部门规定比例缴纳的部分,可列入“管理费用”中。
3
计提的工资和实际发放不同,分录如何做?
这里分2种情况,
如果是计提的工资大于实发的工资,分录应做成:
借:管理费用-工资红字
贷:应付职工薪酬红字
如果是计提的工资小于实发的工资,分录应做成:
借:管理费用-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4
企业承担给职工交的五险一金,计提和发放分别怎么做分录?
1、计提工资时要先把企业部分的社保缴了:
借:××费用(管理/销售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2、次月发放工资时,企业承担的公积金部分分录对应为:
借:管理费用-住房公积金
贷: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
3、企业承担的社保部分,会计分录对应为:
借:管理费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贷:应付职工薪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到这里要注意:向社保局缴纳保险费用、税务局申报个税时,应当要把其他应付款扣的个人社保部分和应付职工薪酬挂的单位承担部分全部支付掉先哦。
所以会计分录对应为:
借:其他应付款—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应付职工薪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贷:银行存款(把个人扣下来的个税全部申报了并支付)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小微企业缴纳所得税的时候,如果涉及到所得税返还问题,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呢?这一问题在财务工作处理中,比较普遍。接下来就随着会计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小微企业退税会计分录。 小微企业所得税返还的会计处理
2024.11.08预提所得税是指源泉扣缴的所得税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者虽设有机构、场所,但与该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而有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利润(股息、红利)、利息、租金、财产转让所得、特许权使用费
2024.11.07导读:假如你作为一名企业的会计,那么对于企业的所得税的问题就要十分清楚,包括补计提的问题.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相关的补计提企业上年度所得税的会计分录的做法问题.以下是对此的详细解答.补计提企业上年度
2024.11.08导读:计提个人社保会计分录怎么写?大家都知道,社保的计提必定要涉及到应付职工薪酬的账务处理。会计学堂将在接下来的文章中针对这个问题给出一些相关的解析,学习更多相关的财务知识,就来会计学堂的官网看看吧!
2024.11.08一、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其计税依据为应纳税所得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
2024.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