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款
中国网2月7日讯 国家税务局近日发布《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下称《公告》),根据《公告》,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
2024.11.22每年的3月开始都是财务岗位工作比较忙碌的时候,因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开始啦!会计们除了要学会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外,还得会处理申报后的账务,这就涉及到我们今天聊的主题:“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到底怎么用?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是指企业对以前年度多计或少计的重大盈亏数额所进行的调整,以使其不至于影响到本年度利润总额,对以前年度多计、少计费用或多计、少计收益时,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来替代原相关损益的科目,对方科目不变,然后把“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结转到“利润分配”科目下,最终不能影响当期的“本年利润”。
举例:甲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2022年向乙公司购买一项咨询服务费56000元(含税),未收到发票,2022年甲公司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咨询费56000
贷:应付账款-应付暂估-乙公司56000
2023年2月甲公司向乙公司付款同时收到乙公司开来增值税专票金额50000元,税额6000元,甲公司账务处理如下:
(1)冲减2022年确认费用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6000
贷:应付账款-应付暂估-乙公司 -56000
(2)按发票金额确认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000
贷:应付账款-乙公司 56000
借:应付账款-乙公司 56000
贷:银行存款 56000
(3)补计企业所得税,并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0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4500
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1500
注意: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账后,再看看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的勾稽关系不平,原因是“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这个科目在不显示在当期的利润表中,而是直接体现在资产负债表的“未分配利润”项目上面,应该怎么调报表?
需要调整2022年12月份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及2023年1月的资产负债表,这样勾稽关系就平了。
有的人这时候又说我的财务软件没有“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这个科目,“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这个科目仅限于企业执行的是《企业会计准则》或者《企业会计制度》不适用于《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不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直接用“管理费用”进行调账,也可以单独增加“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进行调账。
中国网2月7日讯 国家税务局近日发布《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下称《公告》),根据《公告》,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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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