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所得税综合业务题

更新时间: 2024.09.16 22:59 阅读:

[35] 【历年真题•计算分析题】甲公司2014年年初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余额为零,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余额为30万元(系2013年末应收账款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甲公司2014年度有关交易和事项的会计处理中,与税法规定存在差异的有:

资料一:2014年1月1日,购入一项非专利技术并立即用于生产A产品,成本为200万元,因无法合理预计其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核算,2014年12月31日,对该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后未发现减值,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在计税时,对该项无形资产按照10年的期限摊销,有关摊销额允许税前扣除。

资料二:2014年1月1日,按面值购入当日发行的三年期国债1000万元,作为债权投资核算,该债券票面年利率为5%,每年年末付息一次,到期偿还面值,2014年12月31日,甲公司确认了50万元的利息收入,根据税法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资料三:2014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10000万元,减值测试前坏账准备的余额为200万元,减值测试后补提坏账准备100万元,根据税法规定,提取的坏账准备不允许税前扣除。

资料四:2014年度,甲公司实现的利润总额为10070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5%,预计从2015年开始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且未来期间保持不变,假定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暂时性差异,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1)分别计算甲公司2014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的金额。

(2)分别计算甲公司2014年年末资产负债表“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项目“期末余额”栏应列示的金额。

(3)计算确定甲公司2014年度利润表“所得税费用”项目“本年金额”栏应列示的金额。

(4)编制甲公司与确认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和所得税费用相关的会计分录。

【答案】

(1)甲公司2014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0070-200/10(税法上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50(国债免税利息收入)+100(补提的坏账准备)=10100(万元),甲公司2014年度应交所得税=10100×15%=1515(万元)。

备注: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会计上不进行摊销,但是税法还是要进行摊销的,所以要进行纳税调减。国债利息收入税法规定是免税的,但会计核算已经确认了收入,所以要进行纳税调减50万。2014年补提的坏账,税法不允许税前扣除,所以要进行纳税调增。计算当期的应交税费使用的是2014年的税率,计算递延所得税用的是未来的税法,即2015年的税率25%。

(2)资料一:2014年末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200万元,税法上按照10年进行摊销,计税基础=200-200/10=180(万元),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200-180=20(万元),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20×25%=5(万元)。

备注:无形资产会计上不摊销,所以没有累计摊销的金额,账面价值还是初始购入的金额200万,税法要进行摊销,所以计税基础(即税法角度的账面价值)=200-20=180,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资料二:该债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相等,不产生暂时性差异,不确认递延所得税。

备注:债权投资不是采用公允价值核算,题中也没有提到减值,故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的金额是相等的。影响账面价值的因素主要有公允价值变动和减值,账面价值是体现在资产负债表中的那个金额。

资料三:2014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账面价值=10000-200-100=9700(万元),应收账款的计税基础=10000万元,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10000-9700)×25%=75(万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项目期末余额=75(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项目期末余额=5(万元)。

备注:会计上确认信用减值损失300万,税法是不允许税前扣除的,纳税调增,计税基础还10000万,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本题问的是递延所得税的余额,而不是当期的发生额。余额是累计的差异乘以25%,发生额是用当年的差异乘以25%

(3)本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5(万元),本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75-200×15%=45(万元)。发生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本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本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5-45=-40(万元)。所得税费用本期发生额=1515-40=1475(万元)。

备注:本期所得税费用金额看第四问解析过程,写出分录过程看着会比较清晰。

(4)

借:所得税费用 1475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4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515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5

备注:分录也可以分开写:

借:所得税费用 151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515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45

贷:所得税费用 45

备注:2014和2015年的税率由15%变为25%,所以无形资产产生的递延所得资产的余额=300*25%=75万,需要重新按照新税率进行计算,期初的余额是30万(200*15%),当期发生额就是75-30=45万。递延所得税计算用的是未来的税率,则2014年计算用的是2015年的税率。

借:所得税费用 5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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