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所得税为啥比别人扣得多

更新时间: 2024.09.19 05:16 阅读:

最近很多HR在后台问工资个税相关的问题,于是给大家整理了一下问得最多的问题:

  • 工资未发先报个税是否可行?
  • 工资一样,为什么每个月扣缴的个税都不一样?
  • 年度个税汇算清缴倒计时,不诚信申报有哪些风险?

工资未发先报个税是否可行?

有些类型的企业,他们经常会出现把几个月的工资一次性发完的情况,这个时候很多HR都会按月把个税算出来,然后给职工申报了。

这种情况本质上讲就是工资未发,个税先申报了。

那么这种行为是否合法呢?

根据文件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实际发放工资时取得的收入为基础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进行税款的计算,并在规定的申报期内进行税款申报。

另外,您在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查询本人的收入纳税记录时,如对相关数据有疑问,可先就该笔收入纳税记录咨询支付单位。

理论上,工资有所属期、工资发放期、税款所属期和税款申报期。而个人所得税申报时所涉及到的是工资发放期、税款所属期和税款申报期,与工资所属期无关。

工资发放期是指工资实际发放的日期,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工资实际发放的日期所属的月份即为税款所属期,税款所属期下月的征期为该所属期税款对应的申报期。

纳税人应当按照工资发放期进行税款的计算,在税法规定的税款申报期内进行税款的申报。

工资一样

为啥每个月扣的个税不一样 ?

在HR的日常工作中,经常会收到这样的问题:为什么每个月的工资都是一样的,但自己的个税越来越高,是不是算错了?

这个问题不是个例,当员工按月收到工资时,发现个税越来越多,到底是什么原因呢?为什么个税越来越多?是HR真的算错了吗?

其实个税升高的主要原因是“累计预扣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第六条,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

由此可见,个人取得工资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缴纳税款。

接下来我们详细解读一下累计扣税法:

61号公告: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见下表):

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余额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专项扣除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

累计预扣法关键词:累计、预扣、税率表。

看上去比较复杂,其实与以往年相比,除免税额、税率和税级距发生变化,计算个税的方式也不同,由代扣代缴变为预扣预缴。

根据61号公告的内容,总结出计算个税的简化公式: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个税汇算清缴倒计时

不诚信申报有哪些风险

6月30日,个税汇算清缴就要截止了,还没有办理个税汇算清缴的注意了!

如果属于应当补税,但不办理汇算清缴的,将会被罚,还有可能影响个人征信。而且如果未按期办理个税年度汇算清缴,需要承担加收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年度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年度汇算期结束后未足额补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

纳税人因申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年度汇算多退或少缴税款的,纳税人主动或经税务机关提醒后及时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首违不罚”原则免予处罚。

可见,应做汇算清缴而不做的后果是:补税+滞纳金+罚款+信用惩戒。

因此,小薪建议,大家千万不要有侥幸心理,依法诚信纳税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在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请务必认真、仔细、如实填报相关年度汇算申报数据,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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