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独立核算

更新时间: 2024.09.19 23:03 阅读:

  近日网友“605509649”问政:

  请问,不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分支机构(总机构在哈尔滨,分支机构在大庆),企业所得税的预缴及汇算工作。 1.是否可以由分支机构独自在分支机构所在地进行? 还是要严格按照黑龙江省税务局2022年第1号公告进行就地预缴,后由总机构汇总分摊? 2.如果可以以上两种情况二选一,那么相应的税率及可享受的优惠政策是否有区别?内容是什么? 以上如文字回复望尽量详细,也可电话回复,有关企业所得税的咨询电话永远没人接。

  大庆市税务局回复如下:

  答复结果:

  1、根据2022年第1号公告总分机构应当进行汇总备案,如有特殊情况企业需要自行申报无需备案。

  2、分支机构可单独进行申报,但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减免,需按照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原问政网址请点击进入:http://wz.dqdaily.com/wlwz/2022-03-16/175219.html

  问政热线:6666669

  编辑:邹天涯

  审核:谢丽艳、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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