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退税现金流量表填在哪里

更新时间: 2024.11.24 22:44 阅读:

1、问: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期末应如何列报与增值税退税业务有关的现金流量

答: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执行的公告》,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收到或偿还的现金流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财税[2006]3号)的相关规定,列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的期末增值税退税政策。企业收到或返还代扣代缴、退税产生的现金流量,属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与已收到的代扣、退税金额相关的现金流量应列在“已收到的纳税申报表”项目中,与已退回并继续按要求扣除进项税的代扣、退税金额相关的现金流量应列在“已缴纳的税款”项目中

2、问: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如何列报增值税期末与退税业务有关的现金流量

答: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增值税政策执行的公告》,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收到或偿还的现金流量期末退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列示。企业收到或返还代扣代缴、退税金额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属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收到的与代扣、退税金额相关的现金流量应列在“其他经营活动收到的现金”中,退还并继续按规定扣除进项税的与代扣、退税金额相关的现金流量应列在“已纳税”

3、问:甲公司租赁某物业,租赁期为5年,每3个月支付一次租金。为支持甲公司经营发展,当地政府为甲公司提供租金扶持补贴,甲公司在每3个月支付租金后向政府提交租金支付凭证等申请文件,政府审核通过后发放相应3个月的租金扶持补贴。甲公司收到的上述租金扶持补贴应当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还是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

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贴》(财会[2017]15号)第4条及其他相关规定,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为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而获得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以外的政府补助。一般而言,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文件要求企业使用补助资金取得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本问题中,a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实质上是政府支付给企业的物业租金补贴,涵盖了企业在相关期间的租赁成本,不符合资产相关政府补助的定义。因此,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第9条的规定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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