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税款为什么不能税前扣除

更新时间: 2024.09.18 00:21 阅读:

企业为员工负担的个人所得税税款,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解答:

企业为员工负担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如果单独作为一项支出,是不得税前扣除;但是如果作为一项工资或补贴,先加在工资中,然后再扣个人所得税,最后个人实际收入不变,则该部分是可以作为“工资薪金支出”进行税务扣除的。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雇主为雇员承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税款有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8号)第四条规定,雇主为雇员负担的个人所得税款,应属于个人工资薪金的一部分。凡单独作为企业管理费列支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税前扣除。

类似情况还有,租入房屋承租方自行承担税费到税务局代开租赁发票、请明星(网红)等代言支付的税后报酬等,如果企业承担本应交易对方承担的税费,单独作为一项支出的也是不得税前扣除。

所以,很多财务人员都经常遇到或听到——到税务局申请代开租房发票时将不含税租金换算为含税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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