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预收款何时确认收入

更新时间: 2024.09.19 09:03 阅读:

一、案例背景

公司有栋办公楼,近期已经对外出租,一次性收取了租户3年的租金,也给租户开具了增值税发票,那么,在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上,是一次性确认收入,还是按实际租期分期确认收入呢?

二、案例解析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一条规定,根据《实施条例》[1]第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 根据《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通过对以上政策的分析可知,在增值税上一次性确认收入,在企业所得税上,应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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