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所得税地方减免

更新时间: 2024.11.04 23:47 阅读:

24日,记者从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十六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020年疫情发生以来,我区全力推动房屋租金减免工作,印发《关于推动我区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措施,切实减轻我区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负担。

实施国有房屋减租政策。明确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的,今年减免6个月租金。

实施信用加分政策。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减免所属商品房租金的,列入企业信用评价“良好信用信息-社会公益行为”加分类,按实际减免租金金额,以0.2分/万元标准折算加分分值。

实施税收和优惠贷款政策。其他出租人自愿减免租金的,税务部门按规定给予税收减免,国有银行可给予优惠利率质押贷款。

自治区住建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于洋介绍,自2020年到目前,全区8500余户商家已连续2轮或3轮享受租金减免,累计减免租金7.64亿元。今年全区已减免房屋租金4.7亿元,惠及商家8574户。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属商品房已普遍减免6个月租金,减租3.44亿元,惠及商家4827户。已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的国有房屋3个月租金1.26亿元,惠及商家3747户。

下一步,我区将着力重点做好3方面工作

一是尽早完成2022年国有房屋6个月的减免租金工作,继续通过信用加分、税收减免和优惠贷款等激励措施,引导企业及其他出租人主动减免承租商户租金,共同应对疫情负面影响。

二是对从事养老托育行业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凡承租国有房屋的,一律免除租金至今年底。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宣传房屋租金减免政策措施,进一步扩大覆盖面、提高知晓率,切实确保租金减免政策落实落细。

来源:西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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