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福利可以所得税前扣除吗

更新时间: 2024.11.08 00:37 阅读:

员工中秋聚餐费、年底聚餐费,可以计入福利费所得税前扣除吗?

根据《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文件的规定,《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根据上述规定,员工聚餐费,不应包含在职工福利费支出的范围内,所以,不应作为税前福利费列支,企业的员工聚餐费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无关,不允许税前扣除。

集体福利可以所得税前扣除吗(图1)

集体福利可以所得税前扣除吗(图2)

集体福利可以所得税前扣除吗(图3)

•••展开全文
标签: 暂无
没解决问题?查阅“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