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减税项目

更新时间: 2024.11.07 18:59 阅读:

上期我们谈到:你不知道的可以抵扣个税的项目?全在这里了。本期我们来看看,那些项目可以免除个人所得税。我们如何运用?

所得税减税项目(图1)

一、免征部分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所得税减税项目(图2)

运用:从税收角度考虑,购买国家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权优于购买股票和基金。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根据国税所函发[1995]007号,国务院于1994年1月28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三项所说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

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目前只有中国科学院院士津贴。

大家看清楚没有,只有“中国科学院院士”

所得税减税项目(图3)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国税发【1998】第155号解释说明,指按规定从企业福利费中支付给职工的困难补助、救济金、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工作补偿费、丧葬费、抚恤金、独生子女费、职工异地安家费,均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一)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三)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运用:很困难或者特殊情况,不是人人有份,还必须在规定计提基数内(工资总额14%)。

5.保险赔款;

运用: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商业保险赔款都免征个人所得税,所以多购买保险。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运用:兵哥哥有福了。

所得税减税项目(图4)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所得税减税项目(图5)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这一项需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1.年收入六万以下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减征部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所得税减税项目(图6)

2.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

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三、可以抵扣

1.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序号

收入金额

减除费用

1

<=4,000.00元

800.00元

2

>4,000.00元

20.00%

3.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4.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项目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

A×(1-20.00%)

稿酬所得

A-800.00

A×(1-20.00%)×70.00%

5.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所得税减税项目(图7)

6.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各位伙伴,还有什么项目可以进行个人所得税免征,减税,请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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