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汇算清缴比率

更新时间: 2024.09.16 08:35 阅读:

2022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已开始,2022年期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高新技术企业购置设备器具加计扣除比例发生变化,大家汇算清缴填报时注意别算错了,避免多缴税!

所得税汇算清缴比率(图1)

研发费用

所得税汇算清缴比率(图2)

留存资料:

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

3、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

4、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包括外聘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包括工作使用情况记录及费用分配计算证据材料);

5、集中研发项目研发费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

6、“研发支出”辅助账及汇总表;

7、企业如果已取得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应作为资料留存备查;

8、科技型中小企业取得的入库登记编号证明资料。

高新技术企业购置设备器具

所得税汇算清缴比率(图3)

留存资料:

1、有关固定资产购进时点的资料(如以货币形式购进固定资产的发票,以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固定资产的到货时间说明,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竣工决算情况说明等);

2、固定资产记账凭证;

3、购置设备、器具有关资产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差异的台账。

残疾职工工资

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留存资料:

1、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企业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证明资料;

2、通过非现金方式支付工资薪酬的证明;

3、安置残疾职工名单及其《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

4、与残疾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16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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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廖欣颖 理道税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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