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为0调整所得税也要调整吗

更新时间: 2024.11.21 16:40 阅读:

一年一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最让新手会计们觉得头大的部分莫过于相关成本费用的纳税调整项目扣除了。因为不同的成本费用项目在企业所得税汇算中有不同的扣除标准,比如公司业务招待费的实际发生额不得全额扣除,只能按照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总额的0.5%;超过部分不准予扣除,也不准以后的纳税年度进行扣除。而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标准是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的纳税年度扣除。当然还有许多其他项目的调整,今天我们就先谈谈企业汇算中"职工薪酬支出"项目的调整:

比如A公司2020年计提应付工资102万,计提年终奖20万,2020年实际发放工资100万,职工福利费实际发生额20万,职工教育经费实际发生额8万。2021年2月份发放上年度年终奖15万,当年3月份A公司在进行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时,税法允许扣除的职工薪酬支出总额应该是多少?

工资薪金支出、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工会经费支出这四个项目都属于公司的职工薪酬支出,这四个项目的纳税调整均在"A105050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中填列。

税法允许扣除的工资薪金支出总额是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前实际发放工资的金额,职工福利费扣除标准是不超过企业实际发放工资总额的14%的部分,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标准是不超过企业实际发生工资总额的8%的部分。

在本例中,按照税法规定允许扣除的的工资薪金支出总额,又称"税收金额"是100万+15万=115万,在"A105050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中第一行中应填写的"账载金额"是122万,"实际发生额"是115万,"税收金额"是115万,"纳税调整金额"为调增应纳税所得7万元。

允许扣除的"职工福利费"项目计算公式是115万*14%=16.1万,即"税收金额"是16.1万。由于"账载金额"是20万,"实际发生额"是20万,"税收金额"是16.1万,需要在"A105050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中第三行第八列职工福利费项目"中"纳税调整金额"中填写纳税调增3.9万。

"职工教育经费"项目扣除标准是115万*8%=9.2万,但由于职工教育经费实际发生额是8万,在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如果项目的扣除标准计算金额大于实际发生额,则按该成本费用项目的实际发生额进行扣除。因此在该表中第四行"职工教育经费"项目中"账载金额"与"实际发生额"、"税收金额"都是8万,"纳税调整金额"为零,无需进行纳税调整。

"工会经费"是按照不超过公司工资总额的2%部分准予扣除,纳税调整的计算方法与"工资薪金支出"、"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计算方法相同。

来源于微信公众号:启航财税小课堂(ZZQHCSX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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