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个体户个人所得税征收率

更新时间: 2024.11.04 11:09 阅读:

个体户是以单个自然人或者家庭为单位,依法从事工商经营活动的主体。对比较企业来说,个体户在经营地址与经营模式上更为灵活,而且经营的范围也较为广泛。

近几年各个地方为了当地的经济发展相继出台了许多税收优惠政策,现如今在国内部分税收园区,对于个体户核定征收的税率低至0.6%,加上附加税0.06%和增值税的1%,综合税负低至1.66%,但在个体户享受区域性核定的同时,我们要做到业务真实不虚构,做到三流一致,个体工商户的优势在于只需缴纳个人经营所得税、增值税、附加税,没有企业25%的所得税和20%分红个税,一年内累计开票额不得超过500万,要不然会被强制升为一般纳税人,就不能够进行核定。

比如在税收优惠洼地内设立一家小规模个体户,年开票额450万

例:(一)增值税:450万*1%=4.5万

(二)附加税:4.5万*6%=0.27万

(三)个人经营所得核定:450万*0.6%=2.7万

实际需要承担的税负低至:4.5+0.27+2.7=7.47万

目前在海南、重庆、江苏、上海、新疆等地的税收优惠洼地内都可以享受到个体户核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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