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旧所得税抵免额

更新时间: 2024.11.07 12:54 阅读:

专用设备购入当年未抵免企业所得税以后年度还可以享受抵免吗?应留存备查哪些相关资料?今天让我们通过这2个案例来看一下~

问题1:

A企业2017年购入专项设备当年实际使用并符合《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但于2017年度汇算清缴时未享受企业所得税抵免,以后年度还可以享受抵免吗?

答案是可以。

解析如下: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所称税额抵免,是指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需要注意的是,“5年”包含以下两层意思:

(1)从“购置并实际使用”专用设备的当年开始计算抵免税额,企业如果因相关资料无法准备齐全致使当年无法享受抵免税额的减免税优惠政策时,实际享受的抵免年度会相应缩短。

(2)“5年”是向以后年度结转的5年,也就是说,加上购置并实际使用专用设备的当年,实际享受的抵免年度其实是6年。例如,2017年10月,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专用设备,在计算税额抵免年度时,2017年当年即为第一个抵免年度,2017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时,可以向后结转至2022年。

问题2:

专用设备抵免应留存备查哪些相关资料?

回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出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的规定,自2017年起,企业享受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加速折旧、所得减免、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减低税率、税额抵免等企业所得税优惠一律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企业享受专用设备抵免留存备查的资料主要包括:1.购买并自身投入使用的专用设备清单及发票;2.以融资租赁方式取得的专用设备的合同或协议;3.专用设备属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或《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的具体项目的说明;4.专用设备实际投入使用时间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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