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列报原则

更新时间: 2024.11.25 05:46 阅读:

资产负债表——资产和负债按流动性列报

根据财务报表列报准则的规定,资产负债表上资产和负债应当按照流动性分别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列示。流动性,通常按资产的变现或耗 用时间长短或者负债的偿还时间长短来确定。

对于一般企业(比如工商企业)而言,通常在明显可识别的营业周期内销售产品或 提供服务,应当将资产和负债分别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 列示,有助于反映本营业周期内预期能实现的资产和应偿还的负债。但是,对于银行、 证券、保险等金融企业而言,有些资产或负债无法严格咳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 而大体按照流动性顺序列示往往能够提供可靠且更相关信息。

1、资产的流动性划分

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归类为流动资产

(1)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 变现、出售或耗用。这主要包括存货、应收账款等资产。需要指出的是,变现一般针对 应收账款等而言,指将资产变为现金;出售一般针对产品等存货而言;耗用一般指将存 货(如原材料)转变成另一种形态(如产成品)。

(2)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比如一 些裉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议和计量》划分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但 是,并非所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均为流动资产,比如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12个月到期且 预期持有超过12个月的衍生工具应当划分为非流动资产或非流动负债。

(3)预计在资产 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下同)变现。

(4)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交换其他资 产或清偿负债的能力不受限制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同时,流动资产以外的资产应当归 类为非流动资产。

所谓“正常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的期间。正常营业周期通常短于一年,在一年内有几个营业周期。但是,因生产周期较 长等导致正常营业周期长于一年的,尽管相关资产往往超过一年才变现、出售或耗用, 仍应当划分为流动资产。当正常营业周期不能确定时,企业应当以一年(12个月)作为 正常营业周期。

2、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流动负债的判断标准与流动资产的判断标准相类似。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 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1)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清偿。

(2)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

(3)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应予以清偿。

(4)企业无权自主地将清偿推迟至资产 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但是,企业正常营业周期中的经营性负债项目即使在资产负偾表 曰后超过一年才予清偿的,仍应划分为流动负债。经营性负债项目包括应付账款、应付 '职工薪酬等,送些项目属于企业正常营业周期中使用的营运资金的一部分<^关于可转换 工具负债成分的分类还需要注意的是,负债在其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可通过发行权益进 行清偿的条款与在资产负债表日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无关。

此外,企业在判断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时,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有关影响需要 特别加以考虑。总的判断原则是,企业在资产负债表上对债务流动和非流动的划分,应 当反映在资产负债表日有效的合同安排,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企业是否必须无 条件清偿,而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即使是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前)的再融资、展期或提 供宽限期等行为,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负债的流动性状况无关。

具体而言:(1)对于在 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负债,企业有意图且有能力自主地将清偿义务展期至资产 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应当归类为非流动负债;不能自主地将清偿义务展期的,即使 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前签订了重新安排清偿计划协议,该项负债在 资产负债表日仍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2)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之前违反了长期借款 协议,导致贷款人可随时要求清偿的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但是,如果贷款人在 资产负债表日或之前同意提供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宽限期,在此期限内企业能 够改正违约行为,且贷款人不能要求随时清偿的,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此项负债并不符合 流动负债的判断标准,应当归类为非流动负债。企业的其他长期负债存在类似情况的,

应当比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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