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回流文物拍卖个人所得税

更新时间: 2024.11.22 23:34 阅读:

3月6日,在北京参加全国“两会”的全国人大代表、思念食品、千味央厨创始人李伟建议,对个人携带回流文物应予以零税率等优待措施,以促进海外珍贵文物回归故里。

全国人大代表、思念食品、千味央厨创始人 李伟

李伟代表除了在议案中建议“对个人携带回流文物应予以零税率”外,还建议对以货物形式进口的回流文物,按2%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与国内保持一致。相关认定工作由国家文物局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负责。

所谓流散文物,主要是指1840年鸦片战争后因战争被劫掠的文物,以及因盗掘、盗凿、不正当贸易等非法或不道德方式流散海外的文物。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不完全统计,在全世界47个国家、218个博物馆中,中国文物数量达167万件,而海外民间藏中国文物数量是馆藏的10倍之多。

面对如此巨量的文物,并且流散原因各有不同,仅仅依靠我国政府依据国际公约进行追索是远远不够的,在我国收藏群体不断壮大的当下,应当通过发展国内拍卖市场,通过民间收藏吸引文物回流。

据不完全统计1995-2011年间,通过拍卖回流的文物超过10万件,并且其中不乏多件重要文物被故宫、国博、国图、首博、上博等各大博物馆竞得。

但是,2012年后,我国海关对文物艺术品进境严格执行税收政策后,文物回流戛然而止,拍卖市场下降超过一半。近年来,文物回流问题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包括拍卖、收藏等方面持续呼吁减免有关税收,国务院税则委员会前后三次下调《税则》第97章相关艺术品门类税率,但该力度仍不足以对文物回流起实质性推动作用。

目前,当文物以随身携带方式进境时,依据《进境物品归类表》和《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数量超出自用范围或价值超过8000元人民币的,须缴纳25%的进口税。当文物以货物方式进口时,除按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降低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4号)》规定缴纳1%-6%不等的关税外(超过100年古物为零),还须按《增值税暂行条例》缴纳16%的进口环节增值税,而国内文物交易是按2%(旧货)缴纳增值税,进口环节与国内环节不一致。

为促进文化艺术品流入,很多国家和地区都对文物和艺术品实施税收优惠政策。比如,英国对文物艺术品只征收5%的增值税;美国海关只对时间小于100年的艺术品征收6.6%的进口关税,超过100年的文物可以免税,而且免收增值税;香港对文物艺术品免征进口关税及增值税。

回流文物是中华民族的历史瑰宝,而因各种历史原因流散海外,并非进口外国商品,与国外商品有实质性区别。其回流关系国家和民族尊严,体现国力强大和文化自信,也是活跃和繁荣国内文物市场的重要渠道。

文章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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