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在所得税前扣除

更新时间: 2024.11.22 05:03 阅读:

根据国发〔2018〕41号第十七条规定: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要注意:

首先,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已婚人士,配偶如果在主要工作城市已购买住房,则视同已有自有住房,夫妻双方均不能再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其次,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资料,原则上签订合同的承租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在大城市,许多朋友为了缓解经济压力,会与朋友或陌生人合租住房。如果分别与出租人签订合同并支付租金,那可以按照所在城市扣除标准享受住房租金税前扣除。

如果与同事合租房子,由同事一人与承租人签订合同,这种可以享受住房租金税前扣除吗?答案是肯定的。因为从实质上来说,虽然缺少承租合同,但是个人确实发生了租房行为,而国家出台这一政策的初衷就是为了降低个人负担。要享受这一政策,个人也要留存好相关凭证,例如每月的住房租金支付凭证,必要的时候向税务机关提供情况说明等等。

•••展开全文
标签: 暂无
没解决问题?查阅“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