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5月之前取得发票补税在哪一年

更新时间: 2024.09.19 23:16 阅读:

今天有小伙伴咨询:12月份了,有些成本费用还没有取得发票怎么办?无法取得发票的成本费用可以列支吗?明年再取得发票还可以入账吗?还可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小编看到这个小伙伴的一连串问题,真切的感受到这个小伙伴是真的着急和担心。

相信其他小伙伴们也有同样的疑惑,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01年底了,有些成本费用没有取得发票怎么办?

会计处理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他是以权利和责任的发生来决定收入和费用归属期的一项原则。凡是在本期内已经收到和一家发生或应当负担的一切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收到或付出,都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反之,凡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在本期收到或付出,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

权责发生制属于会计要素确认计量方面的要求,它解决收入和费用何时予以确认及确认多少的问题。

业务已经发生,属于当期应该负担的费用,就应该计入当期,和发票是否到达,发票能否取得并无必要联系,发票在会计核算上仅仅是原始凭证的一种而已。

所以,年底了,有些成本费用支出虽然没有取得发票,但是属于当期发生的支出,应该直接做会计分录,计入当期费用。

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34号)第六条规定,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也就是说年底我们没有取得成本费用发票的支出,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的时候,可以暂按账面金额扣除。

那明年2023年取得了今年2022年的发票如何处理呢?

下面小编一一给大家详细分析下。

02年初,取得的跨年发票如何处理?

对于跨年度的发票,需要区分不同情况进行财税处理。

01支出属于当年的费用支出,影响当年损益

首先大家要知道,会计核算和税前扣除不是一回事!

只要是属于企业合法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与企业经营收入有关的支出,即使没有取得有效凭证,也可以报销入账,并不影响会计核算。

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是企业缴纳所得税时要扣除一些必要费用,且这些扣除要真实合法,这里主要只是发票以及其他合法凭据。

而所得税预交申报一般是按照会计核算数据进行申报,然后在次年汇算清缴时,根据发票取得情况,支出限额限制等条件作出调整。如果你入账的这些成本费用,在次年汇算清缴结束前没有取得有效凭证,当年是不得税前扣除,需要做纳税调整。

实务中有很多情况,一些企业也很难保证在次年汇缴结束前取得合规发票,所以,对于这部分成本费用还有一个弥补措施:在实际取得有效凭证后,可以依法追补扣除,追补期限最长5年。

参考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34号)第六条规定,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发布)第十七条规定:除发生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企业以前年度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且相应支出在该年度没有税前扣除的,在以后年度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提供可以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相应支出可以追补至该支出发生年度税前扣除,但追补年限不得超过五年。

【例】小编公司在2022年12月份在某平台投放广告,按照合同约定在12月31日支付广告费21.2万元,平台在2023年1月5日开具了普通发票。

分析:对于该笔广告费由于是在2022年发生的,因此会计确认费用应该在2022年;税前扣除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也应该是在2022年。所以,案例中虽然发票跨年度了,但是并不影响此笔费用在2022年正常入账和税前扣除。

账务处理如下:

支付广告费用(2022年12月31日):

借:销售费用 21.2万元

贷:银行存款 21.2万元

说明:收到的跨年度普通发票可以直接粘贴到分录后面即可。

如果小编公司在2022年汇算清缴结束前依旧没收到对方开具的发票,则需要纳税调整,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后续取得发票后,可以追补至该支出发生年度税前扣除,但追补年限不得超过五年。

02对方在上年度已经开具了发票,由于款项未全额支付等原因而拖延至次年才给发票。

理论上按权责发生制,应该入到上年,但是上年都结账了,怎么入账呢?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这个科目(小企业会计准则不用)。通过这个科目核算分录虽然是做到2023年的,但是不影响2023年的利润,因为“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是不计入利润表的,直接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里面去了。

那么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呢?自然也是在2022年的汇算中除了,已经汇算了那就调整申报表,把这个费用加到所属期去扣除,没有申报那直接就把这部分费用算进去税前扣除。所以不建议大家在1月、2月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很可能会返工。

【例】2022年的一张费用发票比如1000的差旅费,去年忘记报销,去年也未计提,2023年想报销(假设预缴的企业所得税为200元),应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以前年年度损益调整 1000元

贷:其他应付款 1000元

借:其他应付款 1000元

贷:银行存款 1000元

计算多交的企业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00元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0元

结转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800元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800元

实际中,如果跨期金额比较大,就应该按上述规范操作处理。如果金额不大,很多企业觉得麻烦,就直接记入当期费用了。

如果直接记入当期费用,税务机关在检查时发现这个问题,要求进行纳税调整补税时,企业可以考虑再进行调整,也可以直接认了。

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话,小企业会计准则采用未来适用法,不需要追溯调整,发生跨年费用直接记入当期费用。

03支出属于预付性质,不影响当年损益

对于一些预付性质的成本费用支出,只要不影响当年度损益,在当年度就可以不用考虑。

比如,2022年12月31日支付次年第一季度的房租30000元,该项支出虽然发生正在2022年,但并不属于2022年的费用,及时跨年收到发票,也不影响当年度企业的损益。

(1)2022年实际支付房租预付款时,会计分录:

借:预付账款 30000元

贷:银行存款 30000元

(2)分摊2023年1-3月份房租费用,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租赁费 10000元

贷:预付账款 10000元

(3)3月份取得的如果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477元

贷:管理费用—租赁费 2477元

注意:对于预付款支出,企业在次年或者次年税款所属期间(次年)汇算清缴结束前取得发票,都是可依法税前扣除的。

【例】C是一家私营企业,老板在2022年8月份找财务小张报销了以前年度发生的费用,提供的发票中包括了5年前的业务咨询费、差旅费发票等5万元(假定进项税额抵扣等其他问题)。小张不敢不给老板报销,所以小张报销后应该这么做账务处理:

由于已经超过了追补扣除的最高年限,当然就不能追补扣除,也不能在报销的当期年度税前扣除。(1)报销: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万元

贷:银行存款 5万元

(2)结转: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5万元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万元

由于会计账务处理上没有影响报销当期的损益,所以2022年企业所得税申报时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拓展:跨年发票能不能报销?

按照《企业所得税税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总结下来就是跨年发票可以报销,税务上可在所得税前扣除。但是!需注意超过追补期限的跨年发票【追补年限不得超过5年】就不能再税前扣除了。

03如何避免跨年发票的发生

跨年发票是企业客观存在的,但是大量的跨年发票,对于企业来讲是不利的,跨年后需要及时追回发票,需要准确的预计跨年费用的金额等,加大财务人员的工作量,甚至影响财务报表的质量。

与其苦于如何处理跨年发票,不如事前做好相关的制度要求,避免或者减少因为制度上的松懈或者不健全导致的跨年、跨期发票问题,比如建立以下管理制度:

1、要求员工发生的费用及时报销,设置报销,不得拖延;

2、要求公司合作商及时开票,定期清查发票未到位企业并做好催收工作;

3、会计账务处理上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汇算清缴做好纳税准备,保证账面不出错。

4、对于无法避免的跨年跨期发票,做好台账登记,每月存档,核销时做记录并定期分析差异率,加强跨期发票的管理等。

以上是关于年底支出没有发票及跨年发票的财税处理,小伙伴们还有什么问题或者好的发票管理办法,可以公众号下方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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