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确认融资费用所得税处理

更新时间: 2024.11.07 22:00 阅读: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一)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的有:

(1)成本、费用、税金、利息、租金

(2)按照规定计算的折旧费和摊销费

(3)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营业外支出

(4)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

(二)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可以扣除的有:

除损失、捐赠以外的其他支出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5)赞助支出;

(6)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7)经营租赁租入的设备折旧费、融资租赁租出的设备折旧费。融资租赁-承租人,经营租赁-出租人

【解析】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

但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1. 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2.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3. 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4. 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5. 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6. 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7. 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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