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垫费用 增值税

更新时间: 2024.11.07 09:58 阅读:

代垫费用增值税会计分录

可以通过往来账核算。但这种代收、代付费用需要有合同、协议等详细资料,税务部门很可能会以价外费用的名义要你们作收入并交税的。

代垫费用是指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时为购货方垫支的费用,例如:代垫运杂费等。需要做应收账款借:应收账款---代垫运杂费 贷:银行存款。

代垫费用是指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时为购货方垫支的费用,例如:代垫运杂费等。

代垫费用与其他代垫款项一样,需要在“其他应收款”账户里核算。

案例:

“代垫运费”增值税会计处理

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不属于价外收费,不并入销售额,不需要计算销项税额:(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即图示中的运输部门将发票开具给B(俗称“抬头”是B);(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即图示中的A将发票转交给B。

正确进行“代垫运费”的增值税会计处理,需要考虑如下几个关键问题:

(1)具体是谁最终负担了运费;

(2)具体是谁在第一时间支付了运费;

(3)运费具体支付给了谁,是如何支付和收回的;

(4)运费发票具体给了谁,谁持有运费发票;

(5)到底是谁使用了运费发票;

(6)运费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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