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累进制

更新时间: 2024.07.05 09:06 阅读:

商鞅变法,多劳多得鼓励百姓多劳动付出,推动积极大发展

2000多年前,商鞅变化就创立了现代社会和企业分配制度先列——多劳多得!这一核心思想至今仍然是世界分配制度的基础思维。当时商鞅的目的是为了鼓励大家多劳动,多创造,他在新政中规定了每家每户生产粮食和布帛的标准,只要超过这个标准,可以免去徭役和相应的税赋。

这种多劳多得,免除徭役和税赋的刺激政策推动了全国农业的大发展!

所得税累进制(图1)

个人所得税累进制,多劳多得的思维有所弱化

所得税累进制(图2)

我们可以看到这个个人所得税累进制,相对于高收入的阶层,其多出的收入征税比例越高!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多劳多得我们可以简单地理解为“多付出,多收入”!也就意味着收入高的这部分人他们的“劳”也多,付出和价值也多!

举例说明:

以上海为例:

建筑工人每月10000元收入,他税后收入是:8113元,所得税137元,占比1.37%。

所得税累进制(图3)

公司总经理每月收入10万元,他税后收入是:69442元,所得税25655元,占比25.66%。

所得税累进制(图4)

不可否认,这的确是多劳多得了,但是这个里面的每多出来的部分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激励!反而有些“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思想!

高收入者创造价值和收入的同时,每多出来的部分都需要给社会交付更多比例!


价值核心:组织和个人价值的核心是:利他!

只有为他人、为社会创造了更多的价值,自身的价值才会更大!

只有为社会和历史创造了更高的价值,社会和历史才会更加尊重和记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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