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吗

更新时间: 2024.11.07 21:19 阅读:

今天就和大家来聊聊现行企业会计中核算涉税业务的主要会计科目:

1. 应交税费

2. 税金及附加

3. 所得税费用

4. 递延所得税资产

5. 递延所得税负债

6.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7. 营业外收入

8. 其他收益

9. 应收出口退税款

(一)“应交税费”科目

【在“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环境保护税

教育费附加、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3)“应交税费”科目应当按照应交税费的税(费)种进行明细核算

【不在“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契税等

借:固定资产等(房、地、车的成本)

贷:银行存款等

【注意一】印花税的会计核算

①由于印花税一般情况下是由纳税人以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方式缴纳税款的,因此,为了简化处理,纳税人缴纳的印花税可以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购买印花税票时可以直接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②一次购买印花税票金额较大,且分期使用的,

借“预付账款”科目,

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待实际使用时,再

借:税金及附加”科目,

贷:预付账款”科目

纳税人也可以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科目核算印花税

企业按应计提的印花税额,借记“税金及附加”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科目;实际缴纳印花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注意二】契税的核算

(1)纳税人购买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的同时获得土地使用权的

按应计提的契税:

借:在建工程 /固定资产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契税

实际缴纳契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契税

贷:银行存款

纳税人可以不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契税”科目核算契税。

企业实际缴纳契税时:

借: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

贷:银行存款

(2)纳税人单独购买土地使用权

按应计提的契税:

借:无形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契税

实际缴纳契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契税

贷:银行存款

纳税人可以不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契税”科目核算契税。企业实际缴纳契税时:

借: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

(3)房地产企业购入的土地使用权应缴纳的契税视开发情况而定

如果土地购入后就进行开发则作为开发成本处理

如果土地购入后仅作为土地储备,则作为无形资产处理

【注意三】车辆购置税的会计核算

(1)纳税人可以不通过“应交税费——应交车辆购置税”科目核算车辆购置税。企业实际缴纳车辆购置税时:

借:固定资产等

贷:银行存款

纳税人也可以通过“应交税费——应交车辆购置税”科目核算车辆购置税

企业购置应税车辆或者免税、减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按应计提或者补缴的车辆购置税额:

借:固定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车辆购置税

实际缴纳车辆购置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车辆购置税

贷:银行存款

“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缴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多缴或尚未抵扣的税金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 11 个明细科目核算增值税。其中,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借方和贷方共设置 10 个专栏加以反映

2.“应交消费税”“应交资源税”“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明细科目

(1)企业按规定计算应缴的消费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应交资源税—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2)企业销售的在“固定资产”等科目核算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计算应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3)企业缴纳消费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应交资源税—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贷:银行存款

3.“应交所得税”明细科目

(1)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缴的所得税: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缴纳的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4.“应交土地增值税”明细科目

(1)企业转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等科目核算的,转让时应缴的土地增值税:

借:固定资产清理/在建工程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2)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提示】

通常非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借方计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进行归集

若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借方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属于企业经营过程中应缴纳的税费

5.“应交房产税”“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应交车船税”明细科目

(1)企业按规定计算应缴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应交车船税

(2)缴纳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应交车船税

贷:银行存款

6.“应交个人所得税”明细科目

(1)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应代扣代缴的职工个人所得税: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2)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7.“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明细科目

(1)企业按规定计算应缴的教育费附加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2)缴纳的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借: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贷:银行存款

(二)“税金及附加”科目

1.本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2.企业按规定计算确定的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税费: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等

3.企业收到的返还的消费税等原记入本科目的各种税金,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

借:银行存款

贷:税金及附加

4.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借:本年利润

贷:税金及附加

5.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三)其他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1.“其他收益”科目属损益类科目,核算企业实际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增值税或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其贷方发生额反映实际收到或直接减免的增值税,期末由借方结转至“本年利润”科目

2.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实际缴纳增值税时,按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等科目,按实际纳税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加计抵减的金额贷记“其他收益”科目

3.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根据《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应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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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世杰财税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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