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所得税怎么计算

更新时间: 2024.11.25 01:58 阅读:

近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6号),将个体工商户减半征税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延期到2024年12月31日。

政策规定:

  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那么减免后税额怎么计算呢?

为及时明确政策执行口径,确保减税政策落实到位,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规定了减免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

而个体户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后,应纳税额也就等于原税额-减免税额。

举例说明:

  【例1】纳税人李某经营个体工商户C,年应纳税所得额为8000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500),同时可以享受残疾人政策减免税额2000元,那么李某该项政策的减免税额=[(80000×10%-1500)-2000]×(1-50%)=2250元。

李某的应缴税额=(80000×10%-1500)-2000-2250=2250元。  

  【例2】纳税人吴某经营个体工商户D,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200000元(适用税率35%,速算扣除数65500),同时可以享受残疾人政策减免税额6000元,那么吴某该项政策的减免税额=[(1000000×35%-65500)-6000×1000000÷1200000]×(1-50%)=139750元。

  吴某的应缴税额=(1200000×35%-65500-6000)-139750=208750元。 

  在实际申报时,这一计算规则已经内嵌到电子税务局信息系统中,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只要准确、如实填报经营情况数据,系统即可自动计算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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