佣金扣除所得税规定

更新时间: 2024.11.18 20:58 阅读:

概述

这些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所得税税前扣除相关问题大家都知道吗?

内容

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能在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吗?

不能,《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2号)规定:保险企业发生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8%(含本数)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允许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9〕29号)规定: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准予扣除。

企业将手续费及佣金支出计入业务提成后,是否允许税前扣除?

不能,《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9〕29号)规定:企业不得将手续费及佣金支出计入回扣、业务提成、返利、进场费等费用。所以不允许税前扣除。

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时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9〕29号)规定:企业应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企业或个人签订代办协议或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手续费及佣金。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企业不得将手续费及佣金支出计入回扣、业务提成、返利、进场费等费用。

企业已计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相关资产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应当通过折旧、摊销等方式分期扣除,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企业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直接冲减服务协议或合同金额,并如实入账。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2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9〕29号)

总结

这些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规定大家都清楚了吗?(中税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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