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房所得税和个税关系

更新时间: 2024.11.21 10:45 阅读: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相关纳税人需要在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2020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依据税法规定,2020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以下简称“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20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是不是看起来很复杂,那么你知不知道房产交易中的个税和个税清缴有什么样的关系呢?

售房所得税和个税关系(图1)

购房个税是指房产交易过程中由税务机关征收的个人所得税。一般存在于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由卖方个人缴纳的税,新房卖方是开发商不存在销售环节的个人所得税。

售房所得税和个税关系(图2)

买房中产生的个税是不会算在四种收入中的,但是买房过程中有一项确实和个税清缴有关。

普遍人认知里个税清缴存在一个公式: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20年已预缴税额

售房所得税和个税关系(图3)

这其中的专项扣除内包含一项房贷抵个税,这个规定来源于2019年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房产抵个税是指房贷利息抵扣个人所得税,是指将房贷利息按规定的1000元定额作为税前减除项扣除。相当于有贷款的职工,他的每月工资都是先扣去1000元房贷利息,剩余部分再计算应缴税款。

售房所得税和个税关系(图4)

另外如果想要享受此项专项扣除,纳税人需保留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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