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所得税怎么算

更新时间: 2024.11.07 20:33 阅读:

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同一笔收入,增值税和所得税的处理是不一样的。(一)来自合伙企业的投资收益1、对个人合伙人股息单算单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企业合伙人没有单算单分的规定,自合伙企业取得的来源是股息的收入,也没有比照股息收入,免征所得税的规定。2、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合伙人来自合伙企业的投资收益,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没有增值税纳税义务。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与免税不同,免税需要有明确的规定,如果有纳税义务,但没有免税的规定,就应该征税。尽管税法也曾经明确个别项目不征收增值税,但是,只要不符合征税的规定,即使没有明确的文件规定,也不征税。3、属于所得税应税收入合伙企业实行“先分后税”,合伙人来自合伙企业的投资收益,如果是企业合伙人,一律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是个人合伙人,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不同性质的收入,个人所得税的处理也不尽一致。(1)股息所得合伙企业自被投资企业取得股息,可以单独计算,单独分配,分给个人合伙人,按照股息所得,征收20%的所得税。但如果是法人合伙人,由于合伙人不是合伙企业的股东,法人合伙人取得的投资收益,不是股息,不能享受股息收入免征所得税的优惠。(2)其他所得如果合伙企业分给合伙人的不是股息,则个人合伙人按照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最高35%的税率。法人合伙人则直接并入所得税应税所得。(二)转让合伙企业权益合伙人转让合伙企业权益,增值税与所得税的处理也不一样。1、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 无论是个人合伙人还是法人合伙人,转让其持有的合伙企业权益取得的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没有增值税纳税义务。2、属于所得税应税收入无论是个人合伙人还是法人合伙人,转让合伙企业权益取得的所得,需要按照财产转让所得,计算纳税。假定被转让的权益成本是100万,转让收入是300万,则转让所得是2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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