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税基是净利润吗

更新时间: 2024.09.16 10:41 阅读:

企业所得税是根据用作计算税金的凭证收入乘以规定的税率,因此,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收入或企业所得税税基,一般是按规定条件计算的净利润,但为了公平起见和填补所得税征收的空白,故制定了企业所得税征收条例,具体如下:

(1) 净利润;

(2) 扣除费用支出前的收入;

(3) 从泰国内或从泰国获得的收入;

(4)汇往海外的利润;

解析:

1.以净利润为基数的法人公司或法人股份公司的收入,不需要再以“扣除开支前的收入”或“汇往国外的利润”为基数重复征税。反之,以“扣除开支前的收入”或“在泰国内或从泰国获得的收入”为基数课税的法人公司或法人股份公司的收入,也不需要以净利润为基数重复征税。

2.缴纳净利润所得税后,若将剩余的利润汇往国外的,还须以汇出利润为基数再次缴纳法人所得税。例如,分公司将利润汇给国外的总公司等等。但以"扣除开支前的收入“或”在泰国内或从泰国获得的收入“为基数征税的法人公司或法人股份公司,即使将税后利润汇往国外,也不需要以汇出利润为基数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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